来自 财经 2021-03-30 09:16 的文章

3·15以案说险:拒绝保险欺诈

  2020年3月18日,A密斯以“扭伤致腰背部疼痛3天”为主诉入内地医院治疗,诊断为急性腰扭伤、腰5/骶1椎间盘突出症、高胆固醇血症,入院后完善相关查抄,于消炎镇痛、保胃、病愈理疗等治疗好转后出院,共计住院37天。2020年5月8日,A密斯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经调稽核实内地医院被保人在院记录等,确认为被保险人本人治疗,用度属实,但存在挂床32天的景象,故做出了按实际天数赔付补助用度的理赔结论。

  案例阐明

  在前案例中,在内地医院的在院记录中医院病房打点挂号显示查房测体被保人均是不在医院的,且天数多达32天,已高出住院总天数的一半以上,由此可以看出被保人的治疗实际不需要住院长达一月,可以揣度为谋取补助的存心行为,故扣除相应天数的补助赔款。“挂床住院”又为“假住院”,一般划定不在医院里住或持续三天以上没有诊疗费用度就可称为挂床。

  案件提醒

  消费者不该存在荣幸心理,陷入多住院可多报销的想法,不该过度夸大变乱景象、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若骗取的保险金因未达较大数额,可按一般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处理惩罚,若到达较大数额则有大概组成保险欺骗财罪。住院挂床不行取,公道治疗是基础,切勿心存荣幸,拒绝保险欺骗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