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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市原副市长李庄浩被双开 涉嫌充当黑恶掩护伞

  广西玉林市原副市长李庄浩被双开 涉嫌率属下充当黑恶掩护伞

  南宁2月22日电(记者 杨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22日传递,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核准,玉林市当局原党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庄浩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为黑恶势力充当“掩护伞”,被解雇党籍和公职。

  传递显示,经查,李庄浩违反政治规律,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中央八项划定精力和耿介规律,接管、收受大概影响合理执行公事的娱乐勾当布置和礼金;违反组织规律,瞒报小我私家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群众规律,为黑恶势力充当“掩护伞”;违反糊口规律;违反国度法令礼貌,操作职务上的便利和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好处,犯科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数额出格庞大,涉嫌纳贿犯法。

  记者梳剃头明,李庄浩自1981年从广西人民警员学校公安专业结业后,一直在公安系统任职。1981年8月至2008年12月,在梧州市曾任派出所民警、白云分局副局长、万秀分局副局长、市刑侦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务。2008年12月,李庄浩出任广西公安厅经济犯法侦查总队总队长。2013年5月,李庄浩再次前往地市公安局出任“一把手”,任玉林市当局党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庄浩在玉林任职六年期间,其多名部属涉黑恶“掩护伞”被查,包罗2019年4月10日到5月1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进驻广西,在玉林开展下沉督导时传递的玉林市博白县、陆川县、玉州区等3名县级公安局副局长、两名公安干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和充当黑恶势力“掩护伞”等。另外,玉林市纪委监委还多次传递内地多名公安系统认真人涉黑涉恶糜烂和“掩护伞”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传递指出,李庄浩作为党员率领干部和公职人员,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诚恳,腐蚀犯错,为官不廉,知法犯罪,法律违法,甘于被“围猎”,充当黑恶势力“掩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惩罚。

  依据《中国共产党规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划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集会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核准,抉择由自治区纪委监委给以李庄浩解雇党籍处分,解雇公职处分;按措施终止个中共玉林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免除个中共玉林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法问题移送查看构造依法审查告状,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