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2021-04-26 09:10 的文章

学者谈“长文控诉网红女友”:揭私式爆料不可违法

  长文控告网红女友:“揭私”式爆料不行违法

  ■ 来论

  前几天,“女网红遭CEO男友65页PPT控告”事件,激发存眷。据报道,浙江台州警方披露,涉事男人张某某因用技妙手段规复了女方项某某的微信谈天记录,组成《治安打点惩罚法》第42条第6项“散布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6日。

  原来是“娱乐八卦板块”的轶事,没想到这么快就切换到了“法治频道”。从民众角度讲,比起“揭私”式互爆,此事被导入法治轨道和法令框架下,确实更有存眷代价。  

  时下的舆论场,总有些人喜欢提倡舆论战,这也给网民提供了大量可吃的“瓜”。

  但个中的长短还得依据事实而论,相关行为更须固守法令界线。

  此事中,男方指控女方不端行为,如其爆料属实,也算是借路德气力实现对女方的惩戒。两人虽没有成婚,不受婚姻法“伉俪忠实义务”的约束,但哪怕作为情人,出格是有大额财物往来的爱情干系,“一边谈爱情一边跟别人文定”,也违背民事法令厚道信用这个“黄金法则”。

  可即便对方组成民法意义上的“过失”,应包袱负面的道德品评,“揭私”式爆料也应固守法令,不能采纳犯科手段。

  从报道看,张某某通过技妙手段规复项某某手机内的微信谈天记录,并发到伴侣圈和其他人。这已涉及侵权:纵然二人保持了男女伴侣干系,项某某作为民法上的自然人,依然享有《民法典》赋予的隐私权。

  依照法令划定,张某某擅自将规复的微信谈天记录散布到网络民众空间及其他人员,使不特定第三人知晓了项某某不肯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就属于加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法令归法令,道德归道德。重申爆料也该守住法令界线,不是说当事人就是理亏的一方——涉及出轨、劈叉之类的问题,道德层面自有评判,而是说要以正当的方法保卫自身权益。

  说到底,“天大的瓜”大不出法令的划定。许多与公序良俗相悖之事,确实可以接管道德审视,但寻找实锤证据的方法应该是正当的。超越法令的“揭私”式爆料,并不行取。

  □徐明轩(法令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