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2020-05-25 09:02 的文章

青海首例洗钱案宣判 贪官家属因参与洗钱获刑

  克日,青海省民和县人民法院通过长途视频提讯系统依法果真宣判了一起洗钱案,被告人马某峰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惩罚金30万元。据相识,该案是青海省首例洗钱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峰系原民和县某局局长马某川之弟,马某川已于2020年3月因犯纳贿罪、巨额工业来历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惩罚金50万元。2015年期间,马某川先后在自家及其办公室,将183万元交由马某峰保管。马某峰将上述金钱投资在本身名下的银行账户用于理财,理财收益达6万余元。后马某峰将理财的银行卡、存折别离转交马某川之子马某东、马某川之妻李某兄。

  2016年期间,马某川欲购置西宁市某家眷院代价85万元的一套衡宇,马某峰替马某川交付了房款并挂号在本身名下,马某川将85万元偿还马某峰,后马某川又连续将80万元交由马某峰保管。2018年期间,马某川欲购置西宁市某商铺,马某峰遂将上述金钱用于付出房款,并将该商铺挂号在李某明(李某兄之弟)名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峰明知其兄马某川交给本身保管的巨额工业大概涉嫌犯法的环境下,仍为其提供资金账户、购置不动产、投资理财等方法,回收金融化手段转换资金形式,使得犯科所得收入正当化,辅佐马某川掩饰、隐瞒资金的来历和性质,转移与其职业、工业状况明明不符的资金,数额达354.035392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其行为已组成洗钱罪。

  被告人马某峰到案后如实供述本身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惩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惩罚;努力预交罚金30万元,且已向海东市监察委员会缴纳赃款183余万元(该金钱已由海东市监察委员会充公),遂作出上述一审讯断。

  宣判后,被告人马某峰认罪服判,未提起上诉。记者徐鹏 通讯员李庆业